玉溪市印发县域商业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支持快递物流配送中心建设
日期:2024-12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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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玉溪市商务局、财政局、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《玉溪市2024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支持快递物流配送中心和共配网点建设。
《通知》明确,选取江川区、华宁县、新平县,原则上按每个县(区)810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,快递物流配送中心和共配网点建设纳入支持范围。邮政快递行业,重点支持企业配备货架、配送车、智能取件终端等设施设备,提高物流配送效率;支持联动农村客货邮融合、协同推进“一村一站”建设、发展共同配送,每个县(区)至少建设10个网点。通过项目实施,基本实现县城有快递物流配送中心、乡镇有物流配送站、村村通快递,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趋于完善,城乡生产和消费连接更加紧密,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更加畅通,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持续提升。
《通知》还明确要落实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责任,强化日常监管,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、项目实施成效明显。
玉溪局表示,下一步将持续加强与商务、财政、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对接,用好政策红利,指导邮政快递企业积极做好项目申报,建设改造一批快递物流公共配送中心和快递网点,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寄递物流体系,推动农村快递业高质量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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